一、陕西消防员培训控制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第四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易燃易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
(三)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四)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维修、操作人员,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
(五)消防设施检测、安全监测、技术咨询、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消防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陕西消防员培训内容及课时
培训内容: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施教,培训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理论课程主要学习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理论和实操培训:初级180课时,中级180课时。
三、消防工作概述:
1、火灾定义、危害、特征;
2、消防工作目的、特点、方针、原则和基本制度。
四、消防水力学基础知识
1、水的性质:物理与化学特性;
2、水的灭火作用;
3、水在消防灭火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4、消防射流。
五、掌握水的理化性质及其灭火机理,正确使用,趋利避害,服务社会; 了解消防射流器具的结构原理,并能正确操作使用。